关于综合楼停车场充电桩试运行的通知

信息来源:后勤保卫处  发布时间:2024-09-19  浏览次数:355

全体师生员工:

综合楼停车场充电桩9月18日开始投入试运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综合楼停车场共有新能源车辆充电桩10个,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144个,一个车位对应一个插座。

2、收费标准:新能源车1.2元/千瓦时

电动自行车1元/4小时

目前仅限微信扫码支付。

3、使用说明:

(1)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说明

2)新能源车充电使用说明

4、所有充电桩限一车一充,不得外接拖线板、不得飞线充电。

5、非新能源车请勿将车辆停放在充电桩位置,以免影响他人充电。

6、试运行期间如遇充电问题,请及时和后勤处反馈。

联系电话:67722998、67722999





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

2024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