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加强校园管理,维护学校正常秩序,确保教学、科研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对校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:
第一条:人员管理
1、门卫对进出校区的人员、车辆进行管理,维护校区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2、本校师生员工进出校门应主动出示校园卡等有效证件。
3、中专(含高复班)走读学生凭学生处统一办理的《上海市农业学校走读证》出入。
4、临时工作人员(含各类临时工、建筑工程队、固定送货人员等)凭保卫科签发的《临时出入证》出入。
5、住学校招待所人员凭住宿证或房卡出入。
第二条:对外接待和会客制度
1、因公来校接洽业务、联系工作的人员,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。
2、凡来校参观、访问或参加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院办批准,其中属于学生社团需报请学生处(团委)批准,并到保卫科办理进校手续。
3、来访客人进校,须凭本人有效证件,在门卫办理手续后进校;无证者不予接待。来访客人需在当天22:00时前离校;不得在学生宿舍、办公室等处留宿。来访人员离校时应交出会客单,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。
第三条:门卫和值班人员职责
1、门卫必须严格履行职责,仪表端庄,文明礼貌,认真负责地执行校门管理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2、对进出校区的人员、车辆进行管理,维护校区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2、保证校门交通畅通,禁止大门左右30公尺内设摊。
3、禁止商贩、产品推销员、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。
4、每天早、中、晚人员出入高峰时段,门卫应站岗执勤,对外来人员或车辆应当主动上前询问,发现情况及时向学院保卫科汇报。
5、对夜间23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登记,夜间必须每2小时巡视一次校园,并做好巡逻情况的登记。
6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第四条:车辆出入
1、本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均应挂贴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》标志。
2、因校园条件所限,外来机动车辆(包括出租车)一般不准进校。经门卫允许进校的(如:接送病人,装载仪器、设备,较重行李等)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换取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机动车通行证》,离校时收回。
3、本校教职员工的私家车应凭保卫科登记颁发的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通行证》进入校园。
4、摩托车、电瓶车、自行车出入校门应下车推行。
5、凡装有易燃、易爆、化学剧毒品、污染物品的车辆未经学院保卫部门许可严禁进入校区。
第五条:携带物品
1、携带公物(如:建筑装潢材料、仪器设备、生产产品、工具器材、办公用品、图书等)出校门,凭保卫科签发的由部门主管领导和本人签字的出门证出校。
2、携带私人物品(包括行李)出校,须凭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,经门卫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。
3、外来人员进校。如有随身物品应在会客单上注明或主动向门卫人员说明,便于离校时带出。
第六条:监督检查
同《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门卫工作制度》(修订稿)第四条。
第七条:附则
1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2、违反本规定,按学校安全保卫相关规定处罚。
